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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1、读者凭本馆发出的有效借书证进入外借处借书。
  2、每人每次限借1--2册,借期14天。到期未看完的,可来馆办理手
续,续借1-2次。逾期不归还的,按每册书每天0.05元的标准收取延误费。
 逾期二年的,注销借书证。
  3、为保证架上的图书不混乱,读者选书时,如遇不需要的书,应随
 手将书放回原处或平放到书架空位、书车上,留待管理人员排架。
  4、读者借书时,仔细检查所需借图书,如发现有污损、缺页的,应
 由读者告知管理人员盖上“检查之章” ,然后办理手续离库。否则归还时本
 人负责,按违章处理。
  5、读者的手提包、书刊等物品不得带进书库。
  6、保持室内安静、清洁,严禁吸烟。
  7、盗窃、撕毁图书者,按违章处理,情节严重者,公开检讨,注销借书证。
  8、读者应自觉遵守馆内规章制度,爱护各种设施和图书资料,做文明读者。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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